《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明年起施行
作者:陕西网 时间:2025-12-04 15:03:30

11月28日,《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苹果是延安特色农业的第一优势产业,种植面积333.5万亩,是世界上集中连片面积最大的种植区域,13个县(市、区)全部为省级苹果基地县,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

延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白改雄介绍,《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延安苹果产业发展进入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不仅系统回应了产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也为延安打造“全国苹果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将有力推动延安苹果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

为解决产业实际痛点,保障源头质量,《条例》规定苹果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生产、销售假劣种子苗木以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种子苗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苹果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引导新建、改建果园优化栽培模式,调整新优品种结构,促进色系、口感、果形、规格差异化发展。推广新砧木、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新装备,提高苹果生产管理水平。

《条例》明确“延安苹果”“洛川苹果”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苹果公用品牌。鼓励和支持苹果生产经营者依法注册自有商标,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培育特色品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条例》鼓励和支持改造老旧贮藏库和新建冷藏(气调)库、预冷库等设施,支持研究苹果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食用、药用、保健等加工新产品,支持苹果产业与特色旅游业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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